市环保局强化“未批先建”违法违规项目处罚惩戒力度

发布日期:2018-10-18 08:18作者:法制宣传科 陈俊 审核:江海来源:滁州市环境保护局阅读: 字体:【  

  2015年以来,滁州市环保局坚持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和省环保厅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环评法律法规,切实强化“未批先建”违法违规项目处罚惩戒力度。

  一、对“未批先建”违法项目开展大排查工作

  按照省环保厅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未批先建”建设项目专项排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排查整治工作。市直、各县(市)环保局在前期已开展的清理整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等工作基础上,对辖区内“未批先建”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发现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62起,已立案58件,下达处罚决定书56件,共计罚款313.0515万元(已缴纳罚款243.0315万元)。对已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依法批准项目17个;在建设项目审批中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不予批准新建项目6个,并依法责令恢复原状。

  二、收集“未批先建”项目处罚典型案例。

  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市直、各县(市)环保局上报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查处过程中发现有的企业不但有“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而且擅自撕毁查封扣押封条,性质比较恶劣,目前共收集整理“未批先建”典型案例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