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于2019年12月16日经定远县经信委进行备案,备案编号为2019-341125-44-03-032962。项目总投资34336万元,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对现役的两台300MW机组实施节能提效综合改造,包括汽轮机本体改造、发电机改造、热力系统改造、燃烧系统改造、电气改造、热控改造和水艺改造等内容。项目实施后,每千瓦时电量约可节约标煤12g,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邮编:233290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50-2168285
传真:0550-2168888
邮箱:361272270@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F5栋19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62953882
邮箱:90871050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附件中下载公众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