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CPVC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02 15:56作者:行政审批服务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文件要求,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将拟建设的年产3万吨CPVC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年产3万吨CPVC项目;

项目投资:39988万元;

建设地址: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部;

工程内容:新建氯气压缩单体厂房,配料、氯化、中和单体厂房,干燥、包装单体厂房,罐区,成品仓库,变配电室,机柜间,母液水处理站等;购置氯化反应釜、中和釜、离心机、振动筛、包装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3万吨CPVC的生产能力。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于2019年12月31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备案编码为“2019-341125-26-03-034830”。

二、现有工程概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产64万吨聚氯乙烯装置、77万吨电石装置、43万吨烧碱装置、115万吨水泥装置、60万吨湿盐装置、2×300MW热电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

现有工程废气主要包含化工装置废气、热电装置燃煤烟气、水泥装置燃煤和工艺废气。热电装置燃烧废气采用SCR脱硝+电袋复合除尘+湿法脱硫技术处理(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排放。电石装置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烧碱装置盐硝干燥尾气采用旋风+湿式除尘技术,含氯尾气采用二级碱液吸收,氯化氢合成尾气采用二级降膜吸收+水吸收技术。氯乙烯尾气采用变压吸附技术,聚氯乙烯装置干燥废气采用旋风+湿式除尘技术,包装贮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技术处理。水泥装置窑头废气采用电袋复合除尘技术,窑尾废气和其他产尘点废气采用袋式除尘技术。现有工程废气排放均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现有工程实行雨污分流,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现有工程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等措施处理,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现有工程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暂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50-2168285

传真:0550-2168888

邮箱:962214534@qq.com;

地址: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65561531

邮箱:892382726@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一月二日


2、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