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三举措强化年度辐射安全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21-02-02 09:16作者:辐射安全监管科 王铖 审核:章勇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办法》及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以三项举措狠抓落实,督导全市182核技术利用单位按期完成2020年度辐射安全管理评估工作,持续保障我市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一是提前谋划,明确工作任务。为避免部分单位因年度辐射环境监测延误造成资料不全影响评估工作,结合我市核技术利用单位数量、地理分布等情况,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的通知》,明确了评估对象及内容、报告编制方式及报送时间,对评估实施步骤和评估结果的运用等作出了具体要求,夯实了工作基础,保障了评估报告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二是科学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县环保部门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市局负责督导32使用放射源、Ⅱ类射线装置单位,各分局负责督导150Ⅲ类射线装置单位。按照省厅的要求,指导各单位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上同步开展本单位评估报告的网上报送工作。通过市县两级的共同努力,按时完成了全市评估报告的上报任务。

三是严格审核,提升管理水平。围绕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及其数据等方面内容,严格审核重点单位报送的评估报告,找出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并指导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全市辐射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