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成功强制执行三起环境污染案件

发布日期:2019-03-01 15:49作者:法制宣传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近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结三起浴室拒缴环保罚款的案件,促使浴室全额给付执行款,用司法途径有力推进我市环境执法,保障我市的蓝天碧水。这是我市由环保部门集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环境污染案件。

  2018年初,原市环保局琅琊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全市浴室现场大检查时,发现三家浴室在滁州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违反了《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2016]4号)精神,污染了滁州的大气环境。该三家浴室负责人没有充分意识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危害,在集体研究时,综合裁量三家浴室的违法行为、违法后果等情节,经集体研究决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该三家浴室分别处以2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鉴于该三家浴室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我局于2018年9月份向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琅琊区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及时对案卷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梳理、审查后依法作出了行政裁定。最终该三家浴室如期全额给付了执行款,使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得以执行。

  依法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是为了让污染企业真正认识到污染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污染企业维有停止违法排污的环境污染行为,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才会有永久的发展和长远的未来。该三起案件的强制执行,必将对我市的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强有力的教育和震慑作用,对促进全市企业自觉护法、守法,为滁州的蓝天、碧水、净土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