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对省环保督查交办案件
进行后督察

发布日期:2020-01-06 09:01作者: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 杨开正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自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工作以来,县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对督察组转办的问题清单,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快调查核实,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2月31日,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进行现场后督察,发现全椒县米兰阳光小区对面的水稳拌和站依然存在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此处拌合站于2019年9月份建成投入生产,主要为全椒奥能公司供应修路用的水稳建材,拌合站未报批环评文件,生产时有粉尘和噪声排放,对一路之隔的米兰阳光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引起居民投诉,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拌合站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拆除设备恢复原状。

    执法人员在31日的后督察中发现此处水稳拌合站生产设备依然未拆除,现场仍堆放有少量黄沙、水泥等建材,执法人员立即将拌合站的生产设备进行查封,约谈拌合站的负责人,要求立即停止生产,清空场地,拒不配合整改的,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实施处罚。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后督察工作力度,确保省环保督查交办的问题整改到位,达到群众满意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