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两个清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日期:2020-03-31 15:28作者: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贾传宝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滁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坚决执行省厅文件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优化涉企服务,强化环境监管,确保行政审批提增速度、环境监管保持力度、服务企业体现温度。

环评审批保畅通。围绕企业所需,靠前服务,畅通行政审批通道。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继续落实好已出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政策。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动态更新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利用外资层面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三本台账”,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1月22日至今,已在网上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19件,对24个三类项目的环评采取豁免、先开工后补办环评等简化手续。

监督执法不干扰。充分发挥监督执法激励导向作用,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物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目前全市共有138家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施338套,对于自动监控异常数据,及时下发交办单要求属地现场查看并督促整改。强化疫情期间环境安全监管。指导医废集中处置单位、医疗机构及污水处理厂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及废水处理处置及消毒措施;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加大疫情期间环境违法容错纠错力度。截至3月30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429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及饮用水水源地1972家(个)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58个,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