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开展“三式执法”打造环境监管“立体网”
2021年以来,全市共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207件,罚款2687余万元,实施配套措施案件42件。
体检式执法。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三项制度”,制定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在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参照环评文件批复、排污许可证等,对企业环境问题进行全方位“体检”,督促规范环境管理,提升污染治理效率,2021年全市共双随机抽查企业1324家次,整改环境问题63起。
预防式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为契机,为企业发放宣传资料2600份;举办企业负责人环保知识培训班,共有118家企业负责人完成培训;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守法,截至目前,滁州市友西混凝土等3个案例被选入安徽省生态环境系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帮扶式执法。加强企业帮扶指导,将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推动企业实现从“要我改”到“帮我改”根本性改变,制定了滁州市2021-2023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名单,将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等9类137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无人机、走航车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共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103次,指导帮扶企业102次,减免处罚1次。对于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按照《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全市共办理4起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免罚金额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