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多措并举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2020-01-06 08:51作者:监察支队 李健 审核:江海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市2019年4月印发了《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滁州市实施方案》,对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通过科学整改、包保督导、生态补偿等多项措施,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改。

  一、科学整改

  省生态环境厅经过突出生态环境“大起底”,共印发“23+N”问题四批1303个问题,其中涉及我市共32个问题,我市环委会认真研究部署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听取相关汇报,并进行调研调度具体环境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共完成整改25个,占问题总数78.13%,已验收通过25个,其余问题整改正在有序推进。

  二、包保督导

  实行市级领导包保督导,15位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包保10个县市区(园区),14位市人大、政协领导包保28个具体问题,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高位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包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生态补偿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大气、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等生态补偿机制。结合3个国控6个省控空气站点、7个国控7个市控水质断面、市区3大饮用水源水质数据,市县之间实行“谁污染、谁补偿”“谁改善、谁受偿”生态补偿模式,充分调动各县市区抓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使我市长江支流、淮河干流及支流流域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全面整改,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稳固筑牢,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