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水泥行业提标改造工作

发布日期:2020-10-20 09:01作者:大气环境科-李威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号为DB 34/3576-2020),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现有企业自2020年10月1日起,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限值分别执行10、50、100、8mg/m3。
    我市共有海螺、中联、中都、珍珠、华塑5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共10条回转窑生产线,截至9月底,除滁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1#水泥熟料生产线(2500吨/天)长期停产外,其余9条线均已完成提标改造。
    一是强化宣传。市生态环境局于今年4月初对水泥企业进行了宣传培训,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泥行业提标改造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水泥企业早改造、早完成、早达标。5月9日,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子非主持召开全市水泥行业提标改造调度会,对提标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发挥好监管作用,要成立帮扶工作组,主动上门帮助企业找准差距,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强化调度。我局按月对全市水泥行业提标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从项目可研、改造技术路径(工艺参数)概况、开工、完工等全流程进行跟踪,对未能达到时序进度的,及时进行通报。同时,根据局领导工作部署,市环境监测站和相关分局陆续对5家水泥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帮助企业加快推进改造工作。
    三是强化资金补助。为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完成,发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效益,我局通过组织项目申报、环保前置审查、涉气信息比对等程序,对海螺、珍珠、中都等企业共补助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000余万元,助力企业提标升级。
    水泥工业是我市主要的工业污染物排放源之一。《标准》的实施和提标改造工作的完成,我市水泥行业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将大幅下降,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有利于加快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以新技术为代表的先进产能得到更好发挥,实现水泥行业绿色发展,同时为我市“十四五”工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