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

发布日期:2020-11-25 09:22作者:大气环境科-李威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0〕13号);6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和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1月19日印发了《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
    《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共7个部分,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警预报、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附则等相关内容。《预案》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统一采用预测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的AQI日均值反映重污染程度,将预警划分为3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如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响应措施包括强制性减排措施和建议性减排措施内容。
    修订后,我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具针对性,尤其是科学、精准制定了应急减排措施,如按照企业环保绩效水平,采取分级管控、分类施策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等),有利于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较好的生态环境保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