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18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9-02-28 15:14作者:自然科许峰 审核江海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2018年,滁州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市实施绿色发展行动专项小组办公室,主动作为,强化调度,及时制定绿色发展行动2018年工作要点和施工图,确定60项重点任务,实行按月调度,挂图作战,年度重点任务均提前完成,绿色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尤为突出,年度实际投资额超计划投资额44.8%,一大批重点项目稳步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一、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体系。加快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促进环保产业提质增效,扬子空调、安徽电气等3家企业获批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康佳电子液晶电视机、东菱电器电水壶等4个产品获批国家级绿色工业设计产品。制定《滁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绿色产业体系不断健全。二是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全年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22.5万千瓦,其中新增风电装机1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9.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万千瓦。1-11月,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耗煤290.12万吨,圆满完成年度减量任务。三是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制定《滁州市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全市已投产秸秆生物质发电企业4家,在建1家,年利用农作物秸秆6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0.03%。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印发《滁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在百合花园小区进行垃圾分类试点,持续推进滁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积极协调推进凤阳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突出抓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来安汊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建设,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不断提升。四是鼓励绿色消费。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截止11月底,全市民用建筑竣工面积268.79万平方米,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55.18%,新开工建筑面积2425.25万平方米,其中装配式建筑占比8%。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绿色出行,完成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为配合纯电动公交车使用,投入1500万元,建设公交车充电桩75根,绿色出行与绿色消费的理念初步形成。

    (二)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方面。一是“蓝天保卫战”。印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开展滁城空气质量提升十大工程;在全省率先出台空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制定市直单位考核办法,压实属地部门责任;完成249家重点企业VOCs治理;淘汰银鹭食品、九德木业等3台燃煤锅炉;启动3套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推进滁城烟花爆竹全面禁放。截至12月31日,PM2.5年平均浓度为49.8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同期下降20.1%,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二是“碧水攻坚战”。部署开展清流河水质提升十大工程,在全省率先出台市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600多万元,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签订滁河、淮河水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和周边地市实施联防联控。1-11月份我市7个水质考核断面均符合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100%,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净土持久战”。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配合省环保厅完成1543个土壤详查点位表层样品采集和质控工作;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排查上报疑似污染地块19个,完成9个地块的初步调查评估,制定并公布滁州市污染地块名录及负面清单;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试点,13个市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已全部完成,2个国家级治理与修复项目试点全面启动,其中定远县农用地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已完成调查评估,来安县原方成化工场地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已完成治理与修复方案编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三)绿色生态屏障构建方面。一是深入开展绿色滁州行动。围绕“一核两轴三网四级多点”生态空间和产业布局,重点发展“三树一苗”产业,全年新建改造“三树一苗”19.1万亩;围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完成造林21.3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3.6%,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3个,省级森林村庄75个。二是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编制滁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持续推进明光玄武岩、凤阳石灰岩和石英砂、定远石膏矿和盐矿等废弃宕口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全市46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三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总投资200亿元的明湖生态湿地建设为绿色发展“一号工程”,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截止目前,明湖文化旅游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坝址区园林景观项目已基本完工,湖区正在进行土方整理、转运、挺水植物栽植和主园路基础开挖等工作。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6.16万亩。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和“林长制”,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四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先后出台《滁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滁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滁州市市区饮用水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生态补偿办法,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方面。一是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深化落实省级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二是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滁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已完成送审稿编制。三是健全环境保护法规规章。不断加快推进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工作,《滁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实施,《滁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已由市政府正式印发。

    二、绿色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一)项目总体进展。2018年滁州市绿色发展重点项目23个,其中续建项目13个,计划开工项目10个(全部如期开工),项目总投资105.31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29.02亿元,1-12月份完成投资42.0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44.8%,超额完成了年度投资任务。

    (二)项目调度机制建设。一是以市绿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2018年绿色发展重点项目调度的通知》和《2018年1-4月绿色发展行动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强化调度。二是强化督察,压实责任。针对南谯区和凤阳县3个进度较慢项目下发了交办通知书,进行重点督办。三是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了《滁州市绿色发展行动考评办法》(滁绿色发展办[2018]11号),将项目督察和按月调度情况纳入年底五大发展考核指标中,严格落实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