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围绕“划、立、治”打响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

发布日期:2019-12-23 16:01作者:巴小明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我市围绕“划、立、治”打响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

       为加快解决全市农村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农村饮用水源安全,近日,我市出台《滁州市2019-2020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实际供水人口在“千吨万人”以上的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基本完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治,保护区外环境风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指导意见完成保护区划定或调整。2020年底前,全市县级地下水型水水源地、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

       二是规范设立保护区标志标牌。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人群活动密集区和易见处合理设置界标、警示牌或宣传牌,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采取生物隔离、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类活动影响饮用水源。跨越保护区水体的道路、桥梁设立警示标志,建设和完善桥面雨水收集处置措施与事故处置设施。

       三是全面科学整治违法违规问题。2019年年底前,完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照“一源一策”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整治标准,科学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拆除保护区内设置的排污口,坚决取缔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2020年年底前,完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治。

       四是严密防控水源地周边环境风险。针对准保护区内存在的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化工、造纸、采矿、冶炼、制药和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等风险源,建立名录,以县为单位编制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源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2020年底前,完成环境风险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