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19-01-21 09:12作者:自然科来源:滁州市环境保护局阅读: 字体:【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严格项目审批

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在区、县级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外,市级每年都开展专项生态监察,对监察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当地政府予以整改。2016年,督促明光市政府取缔女山湖采砂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防止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

2、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

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环保厅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测检查专项行动。2017年以来,全面排查核实涉及皇甫山、女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卫星遥感航拍点位721个。对女山湖自然保护区存在的围网养殖、饭店经营、违法建设活动等问题,督促明光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明光市女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围网养殖等设施拆除工作实施方案》(明政办秘〔2017184号),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大力推进整改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取缔女山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餐饮设施2处已取缔,30000多亩围网养殖全部拆除。

3、完善规划编制,科学划分“三区”

编制完成《安徽明光女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安徽皇甫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并通过省林业厅批复。通过规划编制,划定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为自然保护区分区管控、科学管理奠定基础。

二、存在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我市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较大,由于自然保护区经费缺乏,界碑、界桩、鸟类救护管理站点建设较少。

2、管理机构尚不健全。明光女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没有设立独立的管理机构,由明光市林业局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基础管理。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基础建设。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自然保护地各级功能区域管理工作,设立完善保护地地理界标,并落实机构人员。

(二)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要求属地政府把自然保护地管理经费、科学研究经费及必要的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予以安排。

(三)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清理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清理保护地内不符合规定的开发建设活动,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项目审批,严控自然保护地内人类活动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