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按照《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本部门2019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局的绩效自评价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市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市级预算项目支出均应进行绩效自评,2019年度绩效自评覆盖率要达到100%。我局2019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应进行绩效自评资金为2184.6元,实际纳入本部门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2184.6万元,项目个数为13个,覆盖率达到100%。
三、自评价结论情况
我局在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过程中,涉及的项目资金主要有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节能环保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节能环保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秸秆禁烧专项资金等。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98分,自评价为优秀,较好的完成了预定的各项工作,达到了年初所设立的目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沟通与督促,有问题及时沟通,加强联系,同时加强项目的工程督促,加强项目管理,力争把每个项目做好做实,使项目资金使用更合理、规范,加快项目进程,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