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荣获2019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20-06-02 15:08作者:法制科王小峰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近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19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优秀单位和良好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荣获“优秀单位”称号。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全体执法人员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和“七五”普法工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化监管水平。

一是“四明确”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按照《2019年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列入年度重点任务、重点部署、重点推进,层层传导责任、压实任务,实现了普法责任量化、细化、精准化,做到责任主体、宣传内容、时间节点、宣传标准四明确。二是积极处理复议诉讼。2019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3起、诉讼3起(其中一审裁定1起、调解1起、未审结1起,二审裁定1起,单位负责人出庭4次)。单位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诉讼事后监督指导,强化了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通过执法培训,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等多种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水平,做到规范执法,严格监督,将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工作纳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强化社会普法,结合“3.22”、“6.5”、“6.25”、“12·4”,通过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同时,通过新媒体“两微一端”,发布相关普法资讯,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提升部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