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七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

发布日期:2020-08-11 09:34作者:法制科王小峰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2016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党的十八大到2020 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从五个方面着手,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工作。

    围绕一个中心。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严格规范执法,服从服务于普法依法治理这个中心。

执行两个文件。一是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滁发〔201637 号)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规划》《决议》)

    组建三支队伍。根据工作要求充实调整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组建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普法联络员队伍,上下联动,切实把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工作做实。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在执法、文明创建等方面发挥普法小分队作用。

    筹备四个会议。五年来,共召开党组会22次,局长办公会20次,专题会议2次党组会,讨论研究部署生态环境局普法工作。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案件卷宗评查会2次,其中1次代表唯一的地级市做典型经验交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卷宗评查4次,获通报表扬;组织生态环境系统卷宗评查3次,召集一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共同参加,补缺补差,共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组织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培训会3次,共培训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系统内执法证持有率达100%。

    开展五项活动。一是以典型案例为素材,开展“以案释法”工作,2019年我局的典型案例报送工作被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安徽省高院将滁州市琅琊宏超新型环保墙体材料厂处罚案件列为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二是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在滁州市沙河镇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填补滁州市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空白,积极动员各生态环境分局参加“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等比赛,逐步提高报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三是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印发《滁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规程(试行)》指导行政处罚实践,2016-2020年7月,市生态环境系统共立案1274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37件,收缴罚没款9420万元。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部门网站设立普法板块,定期更新普法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推介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工作动态,五年来共推送600余条。五是开展执法监督活动。邀请执法监督员参与现场执法活动,接受每年对生态环境领域开展2次执法监督活动,并落实对现场执法活动的建议意见,接受人大、检察院、法院的执法监督,做好“两法衔接”工作,认真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举一反三,更好的促进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