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9 11:36作者: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 何超来源: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 审核:陈彤阅读: 字体:【  
6.29-天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项目(1).doc

天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项目

招 标 公 告

(代招标文件)

招标人: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6月


天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代招标文件)

国华科技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的委托,现对天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名称: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何超   联系电话:0550-2518018

2、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天长市仁和路天然居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俞建梅  联系电话:0550-7526111-802

3、项目名称:天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项目

4、采购项目建设地点:天长市境内

5、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我市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摸排,明确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治理范围等,建立名册台账,并编制天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6、采购范围:包括现场实地调研、治理方案编制、专家评审等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采购预算:270000元

11、最高限价:270000元。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1.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类)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之故,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暂停审查审批,凡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到2020年6月30日的皆视为有效);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

2.2、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装于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金额、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3、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能获得投标资格。

各潜在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请慎重考虑,凡缴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不递交投标文件,将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的不诚信行为,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2.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2.5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不高于中标价×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单位进场养护半年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3、投标文件的组成

3.1报价文件部分(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1.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1.3、资质证书

3.1.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3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1.5、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

3.1.6、评分所需资料

3.1.7、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1.8、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文件的编制

4.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3、投标文件应用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4、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投标函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其余所有页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报价文件应密封提交,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6.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会被评标小组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本人手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6.3、资格审查未能响应或满足投标人须知第1、第3.1.1款所述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6.4在开标会现场,由评标小组先对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进行确认。

7、评标办法

7.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7.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7.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7.2、评标程序

7.2.1、投标文件的初审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交易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交易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7.2.2、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

7.2.3、比较与评价

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7.3.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投标文件初审

1、资格性审查

1.1评审细则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重要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有效

(2)保证金缴纳情况

按规定数额和时间缴纳

2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5)资质证书

响应交易文件要求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3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检验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章

说明:

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开标。

涉及到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可以提供公证件,公证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

1.2如评标专家在检验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否决投标处理。

1.3、审查办法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3.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1.3.2、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经审查不合格;

1.3.3、投标保证金缴纳不符合交易文件的规定;

1.3.4、法律、法规及本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3.1款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5审查结果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四、符合性审查

1、评审细则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标书的有效 性

(1)投标文件签署

签字、签章符合要求。

(2)投标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3)报价唯一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完全响应。

2

标书的完整 性

(5)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两副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3

标书的响应程度

(7)服务内容响应程度

响应交易文件要求。

2、 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须按交易文件要求复印件加盖鲜章。

3、 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 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交易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 投标人可在现场 20 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 评标委员会根据交

易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

6、 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五、比较与评价

详细评审即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技术评分标准(75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技术方案

(20分)

总体项目理解评价:投标人是否能正确理解本项目设立背景、业务需求及相关政策法规,对投标项目基本情况熟悉,了解招标人的服务需求,对项目的理解透彻、充分得4分;对投标项目基本情况熟悉度一般,基本了解招标人的服务需求,对项目较理解得2-3分;对投标项目基本情况熟悉度差,对招标人的服务需求了解度差的得0-1分。

项目的工作内容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调查研究、专项规划的理解和论述。对工作内容分析准确,论述充分得4分;对工作内容分析基本完整,论述基本达到要求得2-3分;对工作内容分析不准确,论述简单得0-1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投标人能够提供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措施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能够提供基本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3分;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欠缺,可操作性差的得0-1分。

编制计划和进度:投标人安排科学合理、保障措施健全。计划进度安排合理,有健全的工期保障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提供完整方案的得4分;计划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有基本的工期保障措施,方案基本满足得2-3;计划进度安排不够合理,工期保障措施有欠缺,方案一般得0-1分。

项目难点、重点的理解及相关措施: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的理解,是否针对本项目实施提出重点、难点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重点难点分析正确,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切实可行得理解透彻的得4分,方案基本满足得2-3,方案一般得0-1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30分)

1、投标人具有信用等级证书,等级为A得1分、AA得2分、AAA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范围需包含:水和废水,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的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县(或者区)级及以上黑臭水体整治方案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第三方评估项目。附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10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组技术实力(25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或给排水相关正高级职称的得5分,具有环保类或给排水相关高级职称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得5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环保类或给排水相关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人得3分,最高6分;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环保类或给排水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人得2分,最高4分。一人同时具备上述三项中两项及以上证书的只能选一项评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3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报价标评审细则(25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

1

报价

25分

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入围的投标人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分

评标基准价=所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按扣除后价格计算)

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推荐中标候选人

3.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投标人,并标明排序。

3.2、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

4、履约保证金

4.1、履约保证金不高于中标价的10%。

5、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5.2、规划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提供正式规划方案文本文件及相关资料,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6、废标条款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6.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5、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6.6、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

6.7、详细评审标准中有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审的。

6.8、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6.9、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完全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依法给予处罚。

6.10、法律、法规及本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现场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未交纳该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计人民币:3200元,专家评审费用按实计算.(专家评审费不提供发票,不提供收据,只提供工资单);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考虑此部分费用。

六、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20年6月29日

2

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本项目不实行报名。

招标文件的发布:本公告电子版本请本公告电子版本请登陆滁州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j.chuzhou.gov.cn/)下载。

3

答疑材料

2020年7月2日17时00分前各潜在投标人可提出疑问,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招标人处或代理公司,也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461210964@qq.com(代理机构邮箱),并以电话方式告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2020年7月3日17时00分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疑问做出澄清,并在登陆请登陆滁州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j.chuzhou.gov.cn/)公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公告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6

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

2、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现场审验。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后,宣布合格投标人及其得分。

4、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应对宣读的内容现场进行确认;

4、对投标标报价进行审核。

5、计算评标基准值,确定中标候选人。

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7月7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7日15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地点: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四楼会议室

7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8

投标人到场情况及方案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确定招标方案。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10

成果文件要求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保证通过专家评审

11

评委组成

由5位专家评委组成

12

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任务产生的一切费用,一次性包死,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七、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资质证书

(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3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5)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

(6)评分所需资料

(7)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8)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3)投 标 函

致: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3、我方已认真阅读、完全理解并承诺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单位名称:                                (签    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4)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 章):

投标单位名称:        (签章)

日    期:

(5)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竞租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竞租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竞租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一、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下列情形: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规定的(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 654 号国务院令)第十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4、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认定及记录标准》规定的,竞争主体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7、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