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河水质自动检测系统建设监理项目询价公告
清流河水质自动检测系统建设监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须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有较强的服务及保障能力。
二、项目概况、内容及要求
清流河水质自动检测系统项目,本项目包括15个站房(或现有站房进行改造)、仪器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平台建设等。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总体验收申请。本项目中标价为12018000元。
三、投标人须知
1.报价须知:本项目最高费率不得超过结算价2%。各投标人须考虑餐饮费、交通费、管理费、劳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进行综合报价。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局提交2万元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
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4.现场勘查: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于开标前将报名材料(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报价函、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单位资质证书、拟安排总监(机电专业)、监理人员基本情况等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二楼水生态环境科。我局将于2020年11月26日下午15:00在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组织评标,请各投标单位授权投标人参加。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
3.报价函价格一经我局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最高费率不得超过2%)确定成交中标人。
2.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招标人将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联系方法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
联系人:二楼水生态环境科 黄金力
电话:0550-3083627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
清流河水质自动检测系统建设监理项目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 署 日 期: 2020 年 月 日
报名材料目录(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报价函
3.投标单位简介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投标单位资质证书
6.拟安排总监(机电专业)、监理人员基本情况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采购人 的 招标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报 价 函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一、根据已收到的本次施工阶段监理交易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交易文件,我方愿以工程结算造价为计费额,按照 %计取监理费用承担本项目,按招标人的要求承担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二、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后,我单位保证按照通知要求安排监理人员进场,完成监理任务。
三、对本交易文件的所有条款是(否)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