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公告
2020年12月11日,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2020年12月12日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自2020年12月14日开始,全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满足《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20年12月14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