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21 15:34作者:法制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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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受滁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就江苏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维讯化工(南京)有限公司等企业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一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
经研究,现定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在宿州市宿州国际大酒店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健,联系电话:0550-3058130。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