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六项措施调处重信重访

发布日期:2020-10-30 08:11作者: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 高启兵来源: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处理工作质量,处理好重信重访等突出环境问题,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六项措施调处重信重访。

一是确立工作目标。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重信重访的查处力度,建立重信重访处理的相关制度,切实落实好重信重访的相关措施,确保每一件重信重访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发扬环保服务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树立生态环境保护队伍服务百姓满意的良好形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是明确单位责任。分局从党组到各股室站大队都有各自分工任务,并明确各自责任。

三是确定主要任务。对群众重复反映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上级交办和12369信箱投诉案件;对违法企业是否处罚到位、提出的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妨碍群众生产活动的因素是否消除、污染损害纠纷的化解方式,是否经过调解,是否主动提请政府协调,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接受着重调处。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信访工作回访制度、信访复查制度、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制度、重信重访及重大信访领导包案制度等长效常治工作机制。

五是实行信访“五包”。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户,定案、定人、定责任,实行“五包”(包调查、包处理、包稳控、包结案、包息访),跟踪企业违法行为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做到执法到位,查处到位,有效防止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对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排污企业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六是严格问责追究。按照《安徽省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党规党纪严格问责追究,坚决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