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高标准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整改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17 21:26作者: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 高启兵来源: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2021年4月1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四批信访件,反馈我市仁和镇陶庄村林业队煊盛塑料加工厂排放废气、异味扰民;废水未经处理外排,污染地下水及周边池塘、农田。天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调查处理,市生态环境分局随即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属地镇村前往调查、核实,最终认定涉诉塑料件加工厂为“散乱污”企业,并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原状。

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属地政府开展行政执法跟踪检查。经查,当事人已按要求切断电源、拆除设备,清理并恢复现场,完成整改。

清理前       

清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