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8-02-11 14:47作者:滁州市环境保护局来源:滁州市环境保护局阅读: 字体:【  


滁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滁州市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名词解释
附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省和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减排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级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省内外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物。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协助管理县(市)环境保护部门领导班子。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滁州市环境保护局由机关本级和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信息中心、市环境保护局南谯分局、琅琊分局和开发区分局6家二级预算单位共7个单位组成,其中,局本级为行政单位,其他6家二级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纳入滁州市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7个,与上年相比,增加0户。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环保局(单位)本级

2

市环境监测站

3

市环境监察支队

4

市环境信息中心

5

市环境保护局南谯分局

6

市环保局琅琊分局

7

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十九大的新思想、新论断、新战略、新目标、新举措,结合我市实际和发展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环境执法为手段,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绿色发展。

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围绕省控年度目标任务,强化PM2.5攻坚,完善大气监测点位设置。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物治理力度,推进全市VOC重点企业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建立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加强机动车污染尾气检测和排放监管;继续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2.实施全市水污染防治。分解落实水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实施,确保7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实施8个(4个国控、4个跨境)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按时投入运营;结合省、市淮河“一河一策”方案,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全面做好环保部水专项督查的迎检工作。

3.加快土壤污防防治工作。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有序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4.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继续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抓好整改及相关工作,做好2018年省环保督察迎查工作。

5.严抓环境执法。推动环境法治化进程,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强化“双随机”执法,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以赴保持环境总体安全。

6.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加快生态创建,扩大省级生态县、乡镇、村范围;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核定及推进绿色发展工作。

7.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启动对全市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进行普查,统筹做好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等工作。

8.强化环保队伍建设,做好垂直管理改革,推进执法监测能力建设等工作。





四、滁州市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计4090.29万元,支出预算总计4090.29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89.65万元,增长85.86%,主要原因:一是依据国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将环评文件专家审查和技术评估费、监测和验收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大,增加财政支出;三是新增在职和退休人员支出。

  (二)2018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09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090.29万元(经常收入预算拨款3985.29万元,占97.43%;国库管理非税收入105万元,占2.57%)。

  (三)2018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09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69万元,占31.72%;项目支出2792.6万元,占68.28%。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090.29万元,支出预算总计4090.29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89.65万元,增长85.86%,主要原因:一是依据国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将环评文件专家审查和技术评估费、监测和验收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大,增加财政支出;三是新增在职和退休人员支出。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90.2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89.65万元,增长85.86%。主要原因:一是依据国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将环评文件专家审查和技术评估费、监测和验收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大,增加财政支出;三是新增在职和退休人员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90.29万元,支出预算为409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69万元,占31.72%;项目支出2792.6万元,占68.28%.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度预算134.0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6.42万元,降低10.91%,主要原因政策调整。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122.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11.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预算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2.55万元,减少19.44%,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26.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14.79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1.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预算3809.7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24.19万元,增长91.87%,主要原因一是依据国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将环评文件专家审查和技术评估费、监测和验收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大,增加财政支出;三是新增在职和退休人员支出。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预算2011.75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预算800万元,“污染防治”100万元,“自然生态保护”500万元,“污染减排”398.0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预算94.4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4.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75.54万元,“提租补贴”18.89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9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7.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滁州市环保局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滁州市环保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滁州市环保局机关运行经费119.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商品和劳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滁州市环保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115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1150.1万元。其中环境污染设备800万元;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审查)经费100万元;其他各项采购费用250.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滁州市环保局共有车辆10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滁州市环保局按照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节能环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节能环保生态补偿等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1700万元。

节能环保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情况:项目概述:1、主要完成沙河集水库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设施建设,防止人群活动对饮用水源的干扰;2、治理沙河集水库、黄栗树水库、西涧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提高水质安全保障水平,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达标。立项依据《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主体滁州市环保局,实施周期2018-2020年,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绩效目标:按照分级保护、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统一开展滁州市市区三大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到2019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基本解决生活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建立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保障城西水库、沙河集水库、黄栗树水库饮用水水源水质稳中趋好,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指标:饮用水水质改善。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情况:项目概述:1、国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根据环保部国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要求,在2018年7月底前国控水质监测断面需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并投入运行,根据工作任务要求,我市需建设4个国控水站。市领导已做重要批示,应高度重视,落实相关工作,按时完成任务。2、淮河干支流市际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根据李国英省长召开的淮河流域污染防治及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需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我市淮河干支流市际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立项依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应分解李国英省长召开的省政府专题会议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滁政办秘[2017]142号),实施主体滁州市环保局,实施周期2018年,年度预算安排800万元,绩效目标:完成水质监测站建设工作。指标:提高实时监测能力,实现连续监测。

节能环保生态补偿项目情况:项目概述: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原则,以保护水质为目的,建立全市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立项依据关于征求《安徽省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皖环函〔2017〕1161号),实施主体滁州市环保局,实施周期2018-2020年,年度预算安排400万元,绩效目标: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效益。指标: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7个水质考核断面全面实现稳定达标。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2018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XLS

节能环保专项生态补偿专项经费(大气、水质).XLS

节能环保专项饮用水水源保护.XLS

附件2:滁州市环保局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docx

附件3:“三公”经费预算公开.doc

附件4: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参考表式.xls








滁州市环保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