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2019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示
9月18日,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以皖财资环〔2019〕1032号文,下达我市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700万元,并随文明确我市六大类共121个补助项目和各类项目补助金额。经过项目信息核实、环保前置审查等程序,确定2019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
现将拟扶持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监督电话、传真:市生态环境局 3083627
市财政局 3219341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滁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