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环保局转发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苏滁产业园:、
现将《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皖环函[2018]39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 各县(市)、区、苏滁产业园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筛选,以县(市)、区、苏滁产业园为单位组织申报。
(二)各县(市)、区、苏滁产业园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所申报项目质量。
(三)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分别由市局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审查后报局规财科汇总。
(四)纸质(项目清单用A3纸打印)和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4月17日前报送至对口科室,由科室负责审核后报规财科汇总。逾期不报,中央将不再安排2018年相应的环保专项资金。
二、联系方式
规划财务科 童晔 3072393
通讯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西路329号
邮政编码:239000
电子邮箱:规财科 czhbgck@163.com
污染防治科 czhbwg@163.com
自然生态保护科 chuzrk@163.com
现将《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皖环函[2018]39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 各县(市)、区、苏滁产业园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筛选,以县(市)、区、苏滁产业园为单位组织申报。
(二)各县(市)、区、苏滁产业园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所申报项目质量。
(三)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分别由市局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审查后报局规财科汇总。
(四)纸质(项目清单用A3纸打印)和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4月17日前报送至对口科室,由科室负责审核后报规财科汇总。逾期不报,中央将不再安排2018年相应的环保专项资金。
二、联系方式
规划财务科 童晔 3072393
污染防治科 朱周文 2178907
自然生态保护科 许峰、巴小明 3072127
通讯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西路329号
邮政编码:239000
电子邮箱:规财科 czhbgck@163.com
污染防治科 czhbwg@163.com
自然生态保护科 chuzrk@163.com
滁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4日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