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万t/a废酸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31 11:13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t/a废酸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3215626 3925175(传真)

监督电话:3064016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20t/a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大坝村民组超越公司厂区内,填埋库区北侧,综合利用区东侧。

三、建设单位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大坝村民组超越公司厂区内,填埋库区北侧,综合利用区东侧。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6000m2,总投资5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收集的废酸(废氢氟酸、高浓度废硫酸、硫酸酸洗液、盐酸酸洗液)为原料,采用酸碱中和、氧化、聚合等综合利用工艺,生产氟化钙、硫酸钙、聚合硫酸铁、聚合氯化铁等产品。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综合利用废酸20t/a 的规模。项目分两期建设,一、二期年综合利用废酸规模均为10t/a,其中废氢氟酸5.5 t/a、高浓度废硫酸2.0t/a、硫酸酸洗液1.0t/a、 盐酸酸洗液1.5t/a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分析厂区内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本项目总平面布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原料、设备、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项目废酸均要来源于本省,公司应建立原料入场检测及产品出厂检测机制,以控制重金属和有害成分。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项目综合利用产生的酸性工艺废气、反应釜排空阀与尾气及罐区产生呼吸废气封闭收集负压收集经酸雾处置系统(水洗+碱洗)处理后通过15米高(1#5#)排气筒排放。废氢氟酸、高浓度废硫酸综合利用中干燥工序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包装工序粉尘采用二级除尘(旋风+布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6#)排放。石灰筒仓顶部用集气管与布袋除尘器连接,粉尘处理后通过仓顶15米高排气筒(3#4#7#8#)排放。项目废气颗粒物、NOx、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及石灰筒仓仓顶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包括废氢氟酸及高浓度废硫酸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压滤滤液、蒸发冷却水及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经循环水池+斜板沉淀器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经三效蒸发器处理后送至固废焚烧厂区用于焚烧炉急冷及喷淋;废氢氟酸及高浓度废硫酸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蒸发冷却水,冷却后的冷凝水接入循环水池作生产补充水。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作厂区杂用水,不外排。项目新建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用于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的处理,处理能力为40m3/d,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3 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原料为废酸,属于危险废物,其收集、贮存、运输应该严格执行《危 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规定。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工业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废氢氟酸滤渣、三效蒸发器结晶盐及储罐区废酸储罐底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送超越公司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项目废水处理滤渣试生产期间应委托具有相应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别,若鉴别为危险废物,需送超越公司填埋场填埋处置;若鉴别为一般固废,则按一般固废进行处理处置。在鉴定结果未出来前,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废酸综合利用产生的氟化钙、硫酸钙、聚合硫酸铁、聚合氯化铁等在满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5.2条款要求下,按照相应的产品管理。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原料储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与事故池相连),车间设置环形沟和收集池,新建1200m3自流式事故应急池和8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各种污水管道、污水收集沟、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储罐区、危废临时贮存设施、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厂区各部位按照规范设置有害气体报警检测仪。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该项目应设置以厂界为边界13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11、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单(2019-341103-77-03-015456

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