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优尔孚电子有限公司机械与机电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13 16:49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优尔孚电子有限公司“机械与机电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机械与机电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乌衣园区788号中南高科南谯智慧小镇7#A、7#B厂房

建设单位: 安徽优尔孚电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英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徽优尔孚电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电子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机电、机械、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因市场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在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乌衣园区双迎路788号7#A、7#B厂房投资建设“机械与机电产品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2420.48m2,为租赁滁州市中南高科智造小镇7#A、7#B厂房,建设完成后,可年生产500万件机械与机电产品。该项目于2019年11月7日经南谯区发展改革委同意备案,备案号为2019-341103-29-03-02919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G1(以非甲烷总烃计)和颗粒物G2。

挥发性有机废气G1(以非甲烷总烃计)

本项目拟在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效率约为90%,收集后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蜂窝状)吸附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计)收集量约为0.063 t/a(0.02625 kg/h),去除效率以90%计,设计风量为5000 m3/h,则经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为0.0063 t/a,排放速率为0.002625 kg/h,排放浓度为0.525 mg/m3。

(2)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G2

本项目设置6台注塑件破碎机,破碎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安装三面软帘收集粉尘,收集效率按95%计,则破碎粉尘收集量为0.19 t/a(0.3167 kg/h),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设计风量为3000 m3/h,则经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为0.0019 t/a,排放速率为0.003167 kg/h,排放浓度为1.056 mg/m3。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则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为0.01 t/a(0.0167 kg/h)。

二、废水

建设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360t/a,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经租赁厂房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南谯新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清流河。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主要产噪设备,其源强为60~80 dB(A),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厂房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产品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弃危险包装物等。

1、生活垃圾

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人每日0.5kg计(项目职工30人),每年生活垃圾产生量4.5t,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注塑件边角料及不合格品

本项目注塑过程会产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产生量约占总量的2%,年工作300天,产生量约为1.35t/a,及时收集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3、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颗粒物约为0.1881t/a,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

4、机加工边角料及不合格品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机加工项目会产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产生量约占总量的5%,产生量约为1.35 t/a,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

5、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2667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HW49,900-041-49)。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6、废切削液、废润滑油

本项目废切削液年产生量约为0.6 t/a;废润滑油年产生量为0.02 t/a。,废切削液危废编号为HW09,危废代码为 900-006-09;废润滑油危废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 900-249-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7、废弃危险包装物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沾染切削液、润滑油等废弃危险包装物的产生量为0.05t/a,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检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2016】第39号),废物编号为HW49,废物代码为 900-041-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传真: 0550-3925175 通讯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 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