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明华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包装箱及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明华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包装箱及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年产600万只包装箱及包装制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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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滁州市何郢路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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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滁州明华包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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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英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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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滁州明华包装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于安徽省滁州市何郢路164号,建设年产600万只包装箱及包装制品项目。项目租赁滁州市汇通双金属有限公司3200m2生产厂房和办公室,建成后年产600万只包装箱及包装制品。项目已取得滁州经开区发展改革委的备案(审批文号:2020-341160-22-03-003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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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印刷废气及粘箱废气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15)标准限值。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通过车间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车间内污染。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对周围大气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印刷机清洗废水经水墨废水处理一体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滁州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项目设备噪声经车间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可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对区域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废包括边角料、柔性印刷版、废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外卖给物资回收公司;柔性印刷版、废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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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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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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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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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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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3215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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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50-3925175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