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硕累塑业有限公司PVC 管道制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15 15:07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市硕累塑业有限公司《PVC 管道制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PVC 管道制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乌衣镇滁宁西路 866 号

建设单位: 滁州市硕累塑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赛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滁州市硕累塑业有限公司租用滁州市乌衣镇滁宁西路 866 号滁州盛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厂房1400平方米投资建设 PVC 管道制造工程项目。购置双螺杆挤出机、高低速混合机、牵引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本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各类管道 3000吨生产能力。项目代码为:2019-341103-29-03-02848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投料粉尘经配套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 15m 高 1#排气筒高空排放;挤出工序产生的 VOCs 经经配套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颗粒吸附,尾气经 15m 高 2#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及有机废气排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和表3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三)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是机加工等设备,噪声值约为 75~85dB(A)。通过隔声门窗,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对周边环境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统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统一回收后,销售给废品公司;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通讯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