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久久禽业有限公司新上年饲养50万羽蛋鸡,年产1.75亿个鸡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23 16:41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久久禽业有限公司新上年饲养50万羽蛋鸡,年产1.75亿个鸡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3215626 3925175(传真)

监督电话:3064016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新上年饲养50万羽蛋鸡,年产1.75亿个鸡蛋项目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天长市大通镇便益社区,占地34528m2

三、建设单位

安徽久久禽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天长市大通镇便益社区,占地34528m2。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产蛋鸡舍5栋及兽医防疫室、饲料加工储藏车间、蛋库及配套办公生活区、粪污处理区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饲养50万羽蛋鸡,年产1.75亿个鸡蛋。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应按《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要求,规范各类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建立完善各类废弃物综合利用台帐,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年存栏、出栏指标不得突破《报告书》所列规模。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鸡舍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废水收集后经“格栅+沉砂池+厌氧发酵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得外排,灌溉面积必须满足消纳容量要求。其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排放标准。同步配套建设尾水灌溉输送管网。厌氧发酵池需采取防溢流措施,容积需满足非灌溉季节的尾水储存要求,确保废水不外排。厂区四周设置截污沟,加强各类地表水体保护,任何情况,项目产生的各类粪污均不得进入。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采用先进可靠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鸡舍臭气采取优化饲料+喷洒除臭剂+绿化除臭。H2SHN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要求。饲料加工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外排,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及增加密闭性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区标准要求。同时强化绿化方案,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5、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干清粪工艺,鸡粪日产日清,场内不设鸡粪临时堆存场地,鸡粪由输送带直接输送到运粪车,外售给苗木种植合作社(天长市国元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蔬菜种植合作社(天长市天翔蔬菜专业合作社),和污泥一并用于周边耕地施肥。设置4 个安全填埋井处置病死鸡,需满足《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要求,建设暂时贮存设施,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6、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项目需建设不小于100 m3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对鸡舍、事故池、污水管道、危废暂存间、沉砂池及厌氧发酵池、填埋井等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向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项目应设置500米环境防护距离,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和报批前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单(2019-341181-03-03-018180

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天环〔2020155号)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