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中冶华天水务有限公司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湿地项目一期工程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31 10:01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市中冶华天水务有限公司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湿地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湿地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滁州市会峰东路以南,创业南路以西,龙蟠河以北,铁路以东

建设单位: 

滁州市中冶华天水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0775万元,用地面积为253700平方米,主要由湿地强化处理区、湿地核心功能区、门户景观区和运动休闲区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对周边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项目湿地建设完成后,该区域内生态环境将会得到恢复且得到明显改善。

2)废水:本项目建设后,将对清流污水处理厂的现有尾水进一步处理,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后排放,可有效减少清流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运行产生的噪声,泵设置在泵房内,安装时采用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振装置,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可大大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运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湿地养护产生的植物残体:项目营运过程对湿地养护,将适时对植株进行收割和残体处理,外运综合利用或环卫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传真: 

0550-3925175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