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实验实训1号楼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08-14 10:43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学院《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实验实训1号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实验实训1号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建设单位: 滁州学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优环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滁州学院拟投资5700万元于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建设实验实训1号楼项目,占地面积3350m2项目于2018年11月9日在安徽省教育厅备案,备案号皖教秘发(2018)204号,项目建成后将为化工学院和食品学院共同使用。项目代码为:2018-341160-82-03-02918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再经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产生量极少,收集后经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和表3中周界浓度限值

(二)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培养皿后段清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达标后送至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一级A标准排入清流河,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三)本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为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类比,噪声源声级值在80~90dB(A)之间。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可实现项目噪声达标排放,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食品学院一般固废包括少量的食品样品残渣、废弃的食品包装袋,可混入生活垃圾中一起清运材料系一般固废包括少量的废弃的固体实验材料,包括塑料、导线、电路板、废金属等,产生量约为1t/a,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有机溶剂/滤渣/残渣、废酸、废碱和废活性炭,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传真: 0550-3925175 通讯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