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滨河(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18 11:32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滨河(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滨河(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

建设地点:滁州市九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西南侧

建设单位: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用地103亩,按63个教学班设计,总建筑面积约38024.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教学楼、科技艺术楼、行政综合楼、图书馆、报告厅/排练厅、体育馆、食堂、学生宿舍、风雨操场、地下车库等多种功能。该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方面总投资37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6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汽车尾气

本项目产生的汽车尾气来自车辆进出地下停车库和地面停车场时排放的废气。对于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应在地下车库设机械排风系统,自然或机械补风,换气次数n≥6/h。项目按设计要求对地下车库进行通风排气,车库内空气环境质量在可接受范围内,外排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地下车库出入口周围应加强绿化。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设置地下车库排气口时,高度不低于2.5m,位于绿化带中,且避开周围敏感点,满足地下车库排气口设计的相关要求

2餐饮油烟废气

项目食堂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收集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0mg/m3要求

3实验室废气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种类主要酸性气体有机气体。本评价建议进行如下处理,即:通常情况下,加强实验室的通风系统,以保证实验室空气质量和保护实验操作者的身体健康。在化学实验室内设置通风橱,将化学实验产生的废气经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达标通过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出楼顶5米同时,加强化学实验室内的排风设施管理,排风机安装在室内的窗户上,并加设消声装置。采取上述措施,既能保证了实验室的环境空气质量,也能确保废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降低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直接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排入附近地表水体中;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化学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池处理、生物实验室废水经消毒池处理后,接管进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进入清流河,对清流河的影响不明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通风排气系统、配电房设备等噪声,噪声值在70-80dBA)之间。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类功能区排放限值。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教职工和学生的生活垃圾,学校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实验室产生废弃物和废液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区内合理摆放垃圾桶。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化学试剂包装材料、废瓶、废化学试剂、废液等交给环保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学校设置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室,用于危险废物暂时存放。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0-3215626

通讯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 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