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动森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智能化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10-10 15:20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动森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智能化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智能化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市南谯区工业区红山路与双迎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建设单位 安徽动森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青之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徽动森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于滁州市南谯区南谯工业开发区乌衣园区内红山路与双迎路交叉路口东北侧,建设智能化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6697m2(约40亩),项目厂区内新建构筑物为办公楼、生产厂房及仓库,总建筑面积28627m2。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智能家具设备30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2#车间下料、打磨粉尘通过不同的集尘管道、风阀、支管,在风机的吸引下进入同一主风管,然后进1#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3#车间下料、打磨粉尘通过不同的集尘管道、风阀、支管,在风机的吸引下进入同一主风管,然后进2#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底漆打磨粉尘通过集气罩将打磨废气引入侧吸式除尘柜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3#)排放。喷漆房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统一由一套水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4#)排放;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喷漆废气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排放。3#车间二层生产区域设置6个焊接机磨切工位,工位旁增设移动焊接除尘设备。本项目颗粒物、二甲苯、VOCs排放参照执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59-2017)中的“木质家具制造、木制品制造”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限值。项目以厂界为起始向外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查,建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以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入滁州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滁河。水帘废水经厂区设置的废水处理站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90dB以下,通过相应的防噪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则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中生产废边角料、木料粉尘、金属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废润滑油、漆后打磨粉尘、废水处理站污泥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传真 0550-3925175 通讯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 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