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易恋家居有限公司家居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10-15 15:58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易恋家居有限公司家居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家居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双庙路8号

建设单位 安徽易恋家居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青之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徽易恋家居有限公司位于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双庙路8号,租赁空置厂房,拟投资11000万元,建设家居配件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产2000套节能环保型家居用品及4万米新型节能型装饰材料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投料和磨粉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1#)达标排放;挤出、压延、定型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2#)达标排放;转印和覆膜过程产生的VOCs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3#)达标排放,颗粒物及VOCs (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和氯乙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覆膜、贴面生产过程中VOCs 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标准及表5中无组织标准。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以3#厂房边界为起始向外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查,建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滁河。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85B以下,通过相应的防噪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则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中废打包物料经收集后外售;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传真 0550-3925175 通讯地址 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