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启康血液透析有限公司血液透析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15 16:33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市启康血液透析有限公司血液透析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血液透析中心工程

建设地点 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丰乐大道3026号

建设单位 滁州市启康血液透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卓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滁州市启康血液透析有限公司位于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丰乐大道3026号,租赁腰铺镇卫生院3楼部分空闲区域、4楼整层,拟投资3000万元,建设血液透析中心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排放的氨气和硫化氢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透析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中预处理标准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流河。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80B以下,通过相应的防噪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则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RO 膜、废石英砂、医疗废物、污泥、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废物、污泥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RO 膜、废石英砂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通讯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