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滁州石油分公司中石化销售股份安徽滁州铜陵路加油站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14 14:32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滁州石油分公司中石化销售股份安徽滁州铜陵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中石化销售股份安徽滁州铜陵路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陵路与杭州路交叉口东南侧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滁州石油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随着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快速发展,城镇道路车流密度增长,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滁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滁州石油分公司,因发展需要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详见附件为贯彻执行国家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要求,根据滁州市加油站布点规划,在经过多次考察与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拟在周边环境优越、交通运输车辆繁多的路口新建104国道延伸段建设滁州市铜陵路加油站,建成后,将弥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滁州石油分公司104国道站点缺失,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项目已于2019111日在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备案,项目编码为2019-341160-52-03-02870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加油站边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中相关要求;加油站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因此,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新增工作人员6人。项目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制。本项目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雨水管网;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接管至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清流河因此,废水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营运期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油罐清洗产生的油泥隔油池废油和生活垃圾;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6)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传真: 0550-3925175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