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冲压件自动化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16 17:04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冲压件自动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冲压件自动化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东路109

建设单位: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环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东路109号投资建设“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冲压件自动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831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使用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留的1号厂房生产厂房面积20000m2,项目建成后可以年产1300万件冲压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料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运营过程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表3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二)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总磷、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清流河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放标准: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A级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外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危险废物,厂内危废暂存库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传真:

0550-3925175

通讯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