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环漪22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滁州环漪22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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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滁州市琅琊区铜陵路与钟山路交口西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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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滁州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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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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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扩建1台180MVA 变压器。项目总投资23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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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规范施工人员行为;合理施工,控制用地、减少弃土弃渣;施工后尽快恢复。 2.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选取低噪声声设备,文明施工。 3.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 4. 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不外排。 5. 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禁在保护区范围内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严禁堆放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变电站采用户外型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降低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运行期加强变电站内主变及相关设备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3.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生态系统的破坏。 4.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变电站运行期巡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废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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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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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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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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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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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
联系电话 |
0550-3064677 |
传真 |
0550-3072126 |
通讯地址 |
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