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亚格泰电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00吨电子级硅烷、20吨电子级乙硅烷及60吨金属有机源生产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8 15:32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全椒亚格泰电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电子级硅烷、20吨电子级乙硅烷及60吨金属有机源生产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3215626、3925175(传真)

监督电话:3064016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年产200吨电子级硅烷、20吨电子级乙硅烷及60吨金属有机源生产项目(二期项目)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全椒县化工集中区拓展区西部拓展区现有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

全椒亚格泰电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二期项目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合成车间、精馏车间建设二期项目生产线,项目建成将形成年新增产能电子级硅烷 100 吨/年、电子级乙硅烷 10 吨/年、副产品六氨氯化镁 1360 吨/年的生产能力。项目所需相应的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等均依托现有工程。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原料、设备、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并处理,定期开展泄漏检测工作,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投料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不低于24m高排气筒(1#)排放;纯化塔再生、氯化铵干燥、合成车间产品取样管道置换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两级燃烧室+三级水喷淋处理,耙干机抽真空、置换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第二级燃烧室+三级水喷淋处理,副产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两级燃烧室+三级水喷淋处理后一并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2#)排放;精馏不凝气、精馏车间产品取样管道置换废气、实验室分析废气、产品充装后管道置换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副产暂存车间废气经暂存间微负压收集后一起经两级燃烧室+两级水喷淋洗涤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3#)排放;燃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5m高排气筒(4#)排放。项目生产工艺废气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氯化氢、氨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4 中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标准,氯化氢、氨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5 中排放限值;燃气导热油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安徽省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的文件要求,排放浓度不大于 50mg/m3。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依托现现有废水预处理罐和废水收集池。废气洗涤塔定期排水经厂区“氨氮去除剂+絮凝沉淀+调 pH 值”预处理后与循环水排水(夹套热水定期排水、设备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达全椒县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方式严格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关于全椒县化工集中区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滁环评函〔2016〕117号)执行,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废机油,废原料包装袋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依托现有厂区已建成400m3自流式事故应急池和3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项目合成车间、精馏车间、充装车间、液氨罐区、液氨泵区、液氨卸车位、液氮罐区、废气处理装置区、甲类仓库(包含危废暂存间)、乙类仓库、废水预处理罐区、污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合成车间、精馏车间新建产线增加温度压力 DCS 控制系统和 SIS安全系统,有毒、可燃气体检测仪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按《报告书》要求,项目需以厂界为边界设置 380m 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9、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10、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单(2018-341124-26-03-024166)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全环评〔202254号)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