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金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建年产5万吨建筑金属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07 17:07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金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滁州金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建年产5万吨建筑金属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滁州金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建年产5万吨建筑金属新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乌衣园吕赵路和双迎路交叉口东南侧

建设单位:滁州金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博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7万元,拟在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乌衣园吕赵路和双迎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兴建年产5万吨建筑金属新材料建设项目,本次扩建项目新征用地,建设新厂区,两个厂区距离42m,本次扩建工程全部位于新厂区内,为独立厂区,公辅工程等建设内容均独立建设。总占地面积33150m2,建筑面积22330.4m2。形成年产脚手架5万吨的生产规模,其中2.5万需要热镀锌,剩余2.5万吨委外热镀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焊接烟尘设置2套废气处理设施,每33台焊机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脱脂、酸洗、中和水洗废气经二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锌锅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热镀锌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脱氨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氨水投加及存放过程产生的氨气与热镀锌废气共用1套脱氨塔(水喷淋)处理;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生化段产生的H2S、NH3采用池体加盖密闭。

天然气加热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关于印发<滁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9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要求;酸洗、退锌工序产生的HCl以及焊接、抛丸、抛光、热镀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及表3排放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屋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2)废水

建设项目厂区排水体制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区域雨水管网。

水洗废水、脱氨塔排水、酸雾吸收塔排水经厂区预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置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污水中氨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后接管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滁河。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清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工业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4)噪声

拟建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车间各生产设备。其噪声源强在75dB(A)~85dB(A)之间。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建成运营后四个厂界昼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目营运期各高噪声设备经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通讯地址: 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