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爱佳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一次性餐饮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7 16:43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爱佳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一次性餐饮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一次性餐饮具项目

建设地点:滁州市黄山北路2号

建设单位:安徽爱佳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总投资3600万元,购置注塑机、成型机、拉片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吨一次性餐饮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拉片、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必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和表9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且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相关标准后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噪声源运行过程中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集中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6)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通讯地址: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