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翔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09 09:07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滁州翔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3215626 (传真)

监督电话:3064016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

二、建设地点

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安庆西路388号的滁州市苏兴电子有限公司3#厂房部分闲置区域

三、建设单位

滁州翔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众人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滁州翔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300万元,租赁位于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安庆西路388号的滁州市苏兴电子有限公司3#厂房部分闲置区域(建筑面积约1620㎡),建设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本次仅针对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达产后可实现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能力为50000吨/年,单日最大贮存量216吨。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铅酸蓄电池区窗户进行锁闭,大门日常关闭,形成近封闭车间;破损电池存放间内引出风管,废气密闭捕集;来料电池存放区、铅蓄电池存储区设置分布式集气罩抽风形成微负压以实现车间整体换风;上述定点捕集废气与排风系统排出气一并经1#废气治理设施(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

项目硫酸雾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限值要求。

2、总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雨污分流管网已覆盖到项目区。生活污水依托总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清流河。项目生产过程中碱液喷淋塔喷淋液经中和外排。

厂区总排口污水排放执行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未包含的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回收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工业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应急处置固废和废防护用具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单(2111-341102-04-01-214823)

滁州市琅琊区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