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聚氯乙烯加工助剂、3万吨PMMA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06 16:32作者:行政审批服务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恒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聚氯乙烯加工助剂、3万吨PMMA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3215626 3925175(传真)

监督电话:3064016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年产5万吨聚氯乙烯加工助剂、3万吨PMMA板项目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定远盐化工业园淮溪大道以南,竹林街以东。

三、建设单位

安徽恒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定远盐化工业园淮溪大道以南,竹林街以东。占地面积 127706m2,项目总投资50008.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ACR生产车间、废亚克力循环回收车间、亚克力车间、PMMA板车间等主体工程及办公楼、科研楼公用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万吨聚氯乙烯加工助剂、3万吨PMMA板的生产能力。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原料、设备、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艺废气应实行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定期开展泄漏检测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ACR聚合反应不凝气、PMMA 裂解反应不凝气、精馏不凝气、预聚反应不凝气、配料废气、入模废气等工艺有机废气及储罐呼吸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RTO焚烧炉焚烧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1#)排放;ACR喷雾干燥塔废气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2#)排放;天然气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经过滤器后与喷雾干燥塔废气共同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3#)排放。工艺废气颗粒物、苯乙烯、非甲烷总烃、丙烯酸甲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苯乙烯排放速率及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甲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天然气热风炉烟气与喷雾干燥塔废气共同排放,其中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办[2019]56号)中工业炉窑相关要求(200mg/m3),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滁州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19]19号)中工业炉窑相关要求(200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车间冲洗水等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中的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定远县龙扬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经专用明管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及园区废水排放方式严格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评函〔2012〕859号)执行。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工业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裂解底渣、精馏底渣、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原材料包装材料、废口罩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罐区设置围堰,并配套设导流沟、集液坑、应急泵。厂内需新建2000m3自流式事故应急池和1200m3初期雨水池,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将罐区、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循环水池、消防水池、沉淀池、ACR 反应车间、一车间。二车间、循环回收车间、亚克力车间、仓库、办公楼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厂区各部位按照规范设置有害气体报警检测仪,储罐设置应急喷淋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该项目应设置以厂界为边界5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根据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关于安徽恒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情况的说明》,公司应配合做好防护距离内拆迁安置工作。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防护距离内敏感点拆迁工作未完成前,项目不得进行设备调试及生产。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11、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单(2019-341125-26-03-011038)

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环评函〔2019〕55号)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