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滁州市南谯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先行示范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18 09:00作者:行政审批服务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市南谯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先行示范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滁州市南谯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先行示范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市乌衣镇

建设单位: 滁州市南谯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惠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滁州市南谯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先行示范区工程项目位于滁州市乌衣镇,主要工程内容为:标准化厂房工程、皇庆湖科技小镇北部片区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和皇庆湖科技小镇南部片区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三个子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生产厂房156000平方米、仓库28000平方米,孵化器1000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及配套用房6000平方米,厂区供配电、给排水、道路、 停车场、绿化等辅助工程。皇庆湖科技小镇北部片区路网及配套设施:包含5条道路建设,总长度3316m;具体内容:道路(土方石)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通讯工程等。皇庆湖科技小镇南部片区路网及配套设施:包含3条道路及桥梁工程,总长度5875m;具体内容:道路(土方石)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通讯工程等。

项目代码为:2020-341103-47-01-00199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扬尘和沥青路面施工产生的沥青烟气。施工期废气排放周期较短,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均达标。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营运期污水来自降雨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排入项目配套雨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对产噪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等。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交通噪声等,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对道路沿线居民区等敏感保护目标路段设置隔声窗、声屏障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大大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要定点收集,弃土集中堆置要采取防尘措施并在工程结束后实施绿化;生活垃圾和少量不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5、生态环境:项目建设沿线经过地区,路基取土处生物种类消失,项目建成后,经过绿化补偿等生态恢复,形成新的生态环境,一般植被恢复约为2~3年,一年生草本植物能侵入生长。动物是游动性的,在道路施工期和营运期只是暂时受到影响,并不影响到种类数量及生存环境。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到物种的生存,小环境的改变,只是使物种受到一般性的影响。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情况下的环境安全。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主动公开环评文件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传真: 0550-3925175 通讯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