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高教科创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教科创城二期路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25 15:29作者:行政审批服务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高教科创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教科创城二期路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高教科创城二期路网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滁州高教科创城(园区)

建设单位:滁州高教科创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省环协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滁州高教科创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乌衣镇滁州高教科创城(园区)建设创新路(文瑞路-文慧路)、永昌路(文瑞路-文慧路)、明德路(皇庆湖路-康泰路、永兴路-环湖路)、独山湖路(洪武路-文慧路)、厚德路(皇庆湖路-独山湖路、康庄路-永兴路)、康庄路(文瑞路-文华路)、礼贤路(洪武路-厚德路)、大庄路(洪武路-环湖路)、环湖路(文慧路-文慧路)、槽坊路(环湖路-黄圩路)、临水路(环湖路-文慧路),共计十一条道路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31.65万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支路,道路(沥青砼面层)、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交通设施等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4.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营地均采用租用沿线民房的方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居民楼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项目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采取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导致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在施工现场与敏感点之间设不低于2.0m的移动屏障,运输物料车辆途径敏感点应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对高噪声施工机械设置减震基础和隔声罩。

(3)在敏感点处施工时,施工场地围墙设置不低于2.0米高度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在施工工地内设置的临时堆放场和施工材料堆放区,应当采取袋装土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必须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对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在敏感路段增铺草垫,抑制道路扬尘污染;在施工作业路段下风向侧设置临时挡风墙并经常洒水,抑制施工作业扬尘污染;土方和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方式。

(4)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期临时用地等在开工前场地清理时,应将表土收集堆放,实行分层开挖、表土单独保存,施工结束后再分层回填,多余的土方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作水土流失防护。表土堆场四周设置截洪沟、挡土墙、并用防尘网进行遮挡。 施工结束及时进行清理、土地整治种灌草或植树绿化恢复植被,占地尽量复耕,不能复耕的要进行绿化。

2、运营期

①运营期仅有路面径流产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②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小,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并预留一定的费用以备用于后期噪声污染治理,加强道路绿化,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③路面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传真 0550-3925175 通讯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