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鼎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厨房、家电特种电熔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0】108号)

发布日期:2020-04-24 14:35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关于《安徽鼎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厨房、家电特种电熔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鼎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鼎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厨房、家电特种电熔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项目编码:2019-341160-30-03-020922)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滁州市经开区清流东路租赁北阀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占地面积约60亩,总投资17230万元,建设年产3.2万吨厨房、家电特种电熔玻璃项目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纯水制备弃水、地面冲洗废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等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相关标准后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配料、投料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破碎工序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一并由20m高排气筒H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标准;电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抛光、钢化炉、退火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经脱硝塔处理,尾气由20m高排气筒H2排放,烟气黑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97号中相关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按照滁州市大气办《关于印发滁州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滁环大气办〔2019〕19号)及最新要求执行,氨排放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限值以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工业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废树脂等危废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杜绝二次污染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项目在设计中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按照要求设计施工。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保护项目周围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6、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滁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滁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327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滁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