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炬基节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万吨/年湿拌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0]119号)

发布日期:2020-04-29 14:43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滁州市炬基节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滁州市炬基节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万吨/年湿拌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滁州市琅琊区104国道西侧、安康路北侧、宏图路南侧、腾飞路东侧现有厂区内,总投资210万元,购置湿拌砂浆生产设备,扩建20万吨/年湿拌砂浆生产线项目。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以新带老”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应按照《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皖大气办[2014]1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设备、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原料的投料、输送、搅拌、筛选应密闭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设置封闭的搅拌楼及筛选车间,筛选、配料搅拌粉尘经密闭车间集气收集由二级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及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

4、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厂界达到4类标准。

5、项目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

6、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矿物油等集中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7、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琅琊区分局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滁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4日

 

抄送:滁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琅琊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