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开明电气有限公司年产28000套机箱、机柜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0】209号)

发布日期:2020-07-10 10:02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关于《滁州市开明电气有限公司年产28000套机箱、机柜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滁州市开明电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滁州市开明电气有限公司年产28000套机箱、机柜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我局批复意见如下:

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环发〔2020〕7号)要求,我局同意你公司年产28000套机箱、机柜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工作,手续齐全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三、请开发区分局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对在告知承诺书中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行为,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8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开发区分局